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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TXT > 科幻 > 乱世逃亡后,我成了开国女帝 > 第1121章 吴煦手中的次权掌兵令符与林知皇手中的正权掌兵令符

最后一丝黄昏落下,夜幕降临。

忽红穿着一身崭新的冬袍,满脸兴奋的回了自己居住的小院落。还没进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女人抽抽噎噎的呻吟声。

忽红对这声音习以为常。

一定是阿爹又在欺负哪个女人了。阿爹为府内部曲统领,近年来,又因教授府里大郎君武学有功,越来越得家主器重。家主知阿爹好女色,隔三差五就会赏赐一个女人给她阿爹,忽红早已是习以为常。

忽红丝毫不介意屋内传来的动静,充耳不闻的站在院子里,借着月光,细细地欣赏自己新得的冬袍,不时还上手爱惜地摸一摸光滑的袖面,伸一伸腿脚,只觉得这料子滑溜溜的,又不紧绷,真是舒服。

这是贵人才能穿的料子,而且自己生得这般高大,做衣服,所需布料颇多,便是阿爹,也是不舍得轻易花钱给她多做衣裳的。大娘子,初初收了她做贴身丫鬟,就给自己做了三套冬衣对她可真好.

忽红在院子里正美着,屋内动静一歇,紧接着,萃春就衣衫不整的从屋内哭泣着奔了出来,迎面就撞上了身形高大的忽红。

萃春见到忽红,脸色立即涨红,这丫头,竟然在院子里听了个全程?

萃春顿时羞恼不堪,狠啐一口道:“黄毛丫头不知羞!”话落,萃春就拿帕子捂了脸,哭泣着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忽红不理解,你们做事儿的人都不害羞,她为什么要害羞?

忽红拍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抬脚进屋,屋里还充斥着一股情事过后的气味。

忽叟已是穿戴好衣服,气定神闲的盘腿坐在了炕上喝茶。

忽叟虽已年过五十,却老当益壮。年轻时是大济顶顶有名的游侠儿,急功好义,最好打抱不平,不知天高地厚,因此得罪了盛京权贵,招致满门大祸,全家都受他牵连而死,林者云正好意外路过救了他,从此,他便投入了林者云门下。

经此灭门一事后,忽叟性情大变,一改从前的游侠之风,开始认真侍奉一主,以得其庇护。时至今日,忽叟已成为了林者云手下最器重的家臣,掌管着林府内七十余众部曲。

忽叟此人,极爱女色,但却子嗣不丰。也不知是否因他这一生杀戮过多的原因,老天降下神罚,直至三十许,才得忽红这一女。此后,再无女人孕育过他的子嗣。

因此,虽此女外貌丑陋,其行异常,忽叟对其算不上疼爱,但也很是纵容。

“好臭!”忽红受不了屋内这股气味,一进府上的大娘子,选你做了她的贴身婢女?”

“是!”

“这身新冬袍,也是大娘子赐给你的?”

“是!哪像阿爹你,钱都花在了酒和女人身上,女儿是分不到你半分好处的!”忽红满是横肉的脸,在提到府上大娘子时,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明显有些炫耀意味在里面。

忽叟从未见过女儿脸上露出如此神色,遂收

起了玩世不恭的笑:“你是要泼出去的水()?(),

想在阿爹这分什么好处?看来你很喜欢这大娘子?”

“是!”

忽叟哈哈大笑:“那你就要记住()?(),

今后你的主人唯一人尔?()_[(.)]????╬?╬?()?(),

那就是大娘子!”

“是!”忽红开心的点点头()?(),

每声‘是’都回答的比上一声更坚定,更高昂。

“别学那些蠢货,三心二意,认不清形势。就好比刚才那跑出去的萃春,家主既然把她给了我,以后我就是她的主人,每天哭丧着脸,哭哭啼啼地给谁看?今后日子不好过,只能怪她自己认不清形势!”

忽叟说到这,严肃了神色:“忽红,你明白爹的意思吗?”

忽红似懂非懂的挠挠头:“反正我脑子不够灵光,大娘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忽叟点头:“嗯,你能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灵光也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着下巴心道,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好观察观察这大娘子。他亲人具亡,膝下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府内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的武学由忽叟教授,骑射则跟着比列学。

林知晖骑在马上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对,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道:“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可是会有失体面的!”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听言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如今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立即便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这里的人,当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回身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

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可是你嫡亲的阿弟!”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何长处,是他林知晖没发现的?

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放弃细究。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阿弟要是被人欺负了,阿姊也护着你。”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些许笑意:“阿姊,你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阿弟才是。”

“我就你一个嫡亲弟弟,不护着你护谁?”林知皇被这率直的弟弟可爱到了,十分真心的说道。

林知晖拉下脸上挡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刚刚竟与一个婢女争宠,因方才在烈阳下练习骑射,而被晒得有些泛红的脸,更红了几分,不想承认先前那幼稚的人,就是自己。

“谁让你是我阿姊呢,阿弟就让你!”林知晖微微嘟了嘴,扬起手中马鞭,指了指林知皇,强行为自己挽尊。

林知皇见状,忍俊不禁,扬声朗笑。

林知晖被林知皇这豪爽的大朗笑声弄的一愣。心道,阿姊长得一副柔弱模样,这言行嘛,还真是与一般闺阁贵女迥异。这中气十足的豪爽笑声,肆意扬首不垂头的疏朗模样,一般小郎君都比不上阿姊此刻的豪气,这阿姊可真和他的脾性。林知晖心中对林知皇欢喜之意更甚,但到底被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忙岔开话题道:“阿姊,马场灰大,你来马场做什么?是来寻我的?”

“阿姊想学骑马。阿弟你来教阿姊可好?”

林知晖闻言,大皱其眉:“不行!哪有小娘子学骑马的?爹和阿娘肯定不会同意的。”

林知皇在现代是有学过马术的。

在身家过亿后,林知皇就在俱乐部包养了一匹马,每月得空,都会去骑一骑,她很爱这种在马上驰骋的感觉。

她包养一匹马每年花销上百万,常有朋友调侃她,别人都是有钱了,去包养男人,她却是有钱了,去包养了一匹马。怪人行怪事。

“就是因为爹娘不会同意,所以阿姊才来找你的啊,你也要拦着阿姊吗?”

林知皇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林知晖。自打学会这个眼神后,林知皇现在运用这个眼神,那是用的炉火纯青。无奈,现在她初来乍到,能掌控的东西太少,只能暂时先以弱示人。

前段时间,林知皇缠磨裴氏认字时,总要用到这个眼神。但这个眼神,当真是好用啊.难怪有些女生爱用这眼神,简直无往不利。女强人为自己的堕落,内心泪流满面。她得尽快让自己掌握更多的技能才行,这世上什么都会辜负你,唯有学到身上的本事,不会辜负你。

林知晖毫无抵抗力的拜倒在自家阿姊可怜眼神下,妥协道:“.好吧,

阿弟这就来教阿姊骑马。”

“大郎君!”

比列在一旁不赞同的喊道。

“退下,有我看着阿姊,能有何事?”

林知晖呵退比列后,继续道:“阿姊,你可要想好了,想学骑马就要在这马场里风吹日晒,到时把你白皙的皮肤晒坏了,变的难看了,可别哭鼻子。对了,还有这跑马场里,只要马儿一跑起来,灰尘就特别大,到时弄得一身灰头土脸,偶尔吃了一嘴灰,也别叫苦。”

臭小子,这还是在变相劝她打消了学骑马的心思呢,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老人精林知皇,如何听不懂林知晖话里潜藏的用意?

她林知皇的字典里,就没有放弃这两个字,当即便回道:“这有何?别啰嗦,快快开始。”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林知皇很快就发现,她连马背都上不去………在现代她能轻松上马,那是因为有马镫,这里的马,别说马镫了,连马鞍都没有,而且这马也不知是什么品种的,很是高大,比她在现代所骑的马,身躯高大许多。

林知晖见林知皇扑腾半晌,连马背都没上得去,在一旁很不给面子的哈哈大笑起来。

周围伺候的马奴,看到林知皇上马的滑稽模样,也都悄悄地掩嘴而笑。

林知晖笑完,才提点道:“阿姊,你这样是上不去的,窦图,过来伺候我阿姊上马!”

一名中等个子,体格壮硕的青年听言,从众多马奴里满面荣光的越众而出,行礼应诺。

大郎君竟然记得他的名!马奴窦图双眼里燃起亮光,殷勤的快行几步,走到林知皇要乘骑的马边,伏地跪趴,背脊弧度平直,充做马凳之用。

踩人上马?林知皇一愣,再次直面这里贵族所拥有的特权,心里略微有些不适。

“忽红!”林知皇撇开眼神,不看地上的人凳,怕自己目露怜悯,被人看出端倪,因为这里的贵族对这些,早已习以为常,她不便露出异样之态。林知皇面色冷然的转头,对忽红吩咐道:“过来抱我上马!”

“诺!”忽红立即上前一步,手下一个用力,抄起林知皇,轻松地将她举过头顶,平缓稳当的就把她轻放在了马背之上。

“这马上的有意思!”林知晖见了拍手笑道:“阿姊,你这丫鬟收的不错,还有这个用处。”

“她可不止这个用处。”林知皇轻嗤一声,回首向看戏的林知晖瞪眼:“别笑话你阿姊了,快来教你阿姊骑马!”

“诺!”林知晖被林知皇这眼神瞪得心颇痒痒,便逗趣的应诺一声,驱马行到了分外有趣的阿姊身边。因为林知晖乃林者云唯一的嫡子,在这府里地位颇高,在这小县里,走出去,也是身份最高的,因此还从未有人瞪过他呢,此时从盛京来个性子大方的阿姊,他只觉得愉悦。

林知皇倒是没想到,林知晖这小子虽然性格恶劣了点,但做老师的耐性,却是不差。骑马要掌握的各个要点,他都讲的很是详细,反倒是她这个学生,学习能力跟不上.

林知皇骑上马背才知道,这里的马,与她在现代所骑的马比起

来()?(),

完全不是一回事。这里的马()?(),

真的要高大不少。马身稍微一动?()?[(.)]9?&?&??()?(),

林知皇骑在马背上()?(),

陌生的失重感,瞬间就能让她的四肢僵硬起来,难以自如控制身下马匹,再加上马身上又没有熟悉的马鞍固定坐姿,她更感觉自己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这具身体,更不是林知皇以前所熟悉的身体,身高与原来有大差距,因此预判起动作来,一时也会下意识的出错。总是会误以为自己能抓到或是碰到,但由于手或是脚短了些许,频频出错。她这身体都还没完全熟悉,谈何骑马?

林知皇跟随林知晖练习骑马近一个时辰,到最后,她也只是能与林知晖并行骑着马,催动身下的马匹,在马场上走几圈而已,一点能骑马跑起来的迹象都没有。

踏马的!屁股颠的好疼,大腿内侧也被磨的火辣辣的。

林知皇面色隐隐发白,意识到这具身体实在太娇生惯养了,她要完全适应起来,再增强体质,估计还要一段不少的时间。

不行,她还是先想办法把马鞍造出来,再想骑马的事吧。不然这么搞下去,摔下马是迟早的事。

林知皇脑中正想着如何画出马鞍的图纸,好的不灵,坏的灵。林知皇身下的马,突然像是受惊了一般,霎时前后蹦跳起来。林知皇猝不及防就被抛下了马背,重重地砸在了跑马场的沙地之上。

变故陡生,林知晖正是看林知皇自己可以骑着马走了,于是便没有之前那么紧张相护了,拉了弓,在一旁抽空练箭。哪知,林知皇马骑的好好的,身下马匹会突然暴动。林知晖立时发现,却因手上有正拉开的满弓,一时无法将手腾出来揽向林知皇。

再等林知晖立时将手上的弓箭丢了,再去揽林知皇已是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林知皇在他眼前被甩下马。林知皇被马甩落到沙地上,眼见着那匹受惊的马,冲势不停,正撩起撅子,向躺倒在地的林知皇身上踏去。

“阿姊!”林知晖见状大失惊色,驱动身下马匹,准备去撞那匹受惊狂奔的马。

高高的马蹄扬起,近在眼前。

果然不能骂脏话‘踏马的’!不然是会被马踏的!林知皇刚翻身过来,就静距离感受死亡危机,知再难闪身避开,本能地闭了眼。

千钧一发之际,忽红已是奔至,手肘曲起,整个身子重重地向正扬高马蹄,做踩踏状的马身侧面,狠狠撞去,直接将正在撩撅子的马匹,给扎扎实实地撞翻在地。正在这时,准备撞马的林知晖也驱马奔了来,一时收不住势,差点补了原先疯马的位子,向林知皇踩踏而来。但林知晖到底御马有术,临危不乱,见林知皇危机已解,神色微松,手中缰绳一拉,便驱着奔来的马,高高地从林知皇头顶跃过。

变故来的突然,众人惊魂未定,一时马场内寂静无声。

那匹被忽红砸倒疯马,此时肚子凹陷下去一大块,口吐鲜血,挣扎几下想再站起身,没能成行,最后倒地不起,再没了动静。

林知皇睁开眼,方才近距离接近死亡,一时也惊魂难定,直接脱力,躺倒在沙地了,半晌都没回过神。在现代,人是很难遭受到生命威胁的,没想,才来古代没几天,她就好生体验了一回。

无事,慢慢深呼吸一下就好。林知皇闭上眼,给自己做心理安抚。

再睁眼,林知皇已经平复了情绪。暗暗警醒自己,以后行事要更谨慎,危险无处不在,小命就一条,因疏忽大意而死,岂不是憋屈?

林知晖此时也勒紧了身下的马,快速下马,满面急惶地向林知皇处奔了来,见她躺在地上不动,手足无措的地扶抱起她,颤声道:“阿阿姊,你有无事?哪疼?快!快去请府内医者来!”

一直在马场外的比列,看到变故,此时也满头大汗的奔至了近前,见林知晖慌手慌脚的抱着林知皇,急声提醒道:“大郎君,您不能这样抱大娘子,将她放平,躺地上,让医者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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